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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機會-臺南市政府

公告類型: 徵才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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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台南市政府辦理大專院校生學期及暑期實習

一、實習對象:本校學生之財金系、幼保系、高服系、數位設計學院、外籍學生。
二、實習薪資:該實習計劃不支薪。
三、實習期間:
(一)學期中實習:114年2月1日至6月30日。
(二)學期中實習:1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暑期實習:114年7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
三:申請方法:學生親自填寫履歷表及繳交相關文件至研產處職創組。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12日止。

※該實習計畫不支薪,因此僅有符合學習型學生以及外籍生才可申請。
發布日期: 2024/12/10 至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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