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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機會-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公告類型: 徵才訊息
點閱次數: 32
一、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受理暑期實習申請,實習申請期間為114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二、請學生自行寄送紙本與電子檔擇一至相關承辦人員
(1)紙本:
自簡章公告起至 114 年 5 月 16 日(五)為止,將上述申請 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博物館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電子檔:
自簡章公告起至 114 年 5 月 18 日(日)下午 5 點整為止, 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 e-mail 給博物館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 114 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三、面談:
預計於114 年5 月24 日(六)辦理,由文化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四、報到通知:面談結果公告後另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如想申請本校校外實習學分者,請務必與實習單位(公司)確認實習日期、時數、薪資等相關資訊,是否符合所屬系所校外實習學分之規定
發布日期: 2025/05/07 至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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