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學生暑期實習共提供3位名額,實習單位(地點)包含:疫情中心(臺北市)、預防醫學辦公室(臺北市)及高屏區管制中心(高雄市)。申請條件及相關資訊詳如附件1。由本校統一於期限內函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逾期或以個人名義申請恕不受理。
二、請有意願申請學生,於3/21前將相關資料繳交至職創組陳小姐(L304)含電子檔e-mail:meiyen@stust.edu.tw
三、有關旨揭暑期實習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逕行上網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研)習管理要點」,路徑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應用專區/申請/研習及實習。
※此計畫未符合本校校外實習規定、不納入實習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