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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青年署徵才-約用人員1名】

公告類型: 徵才訊息
點閱次數: 119
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正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11/19~113/12/05
>資格條件: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備英檢證明或相當等級語言檢定考試及格者尤佳(如有,請附證明文件)。
(三) 具撰擬文稿能力、精通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 具專案計畫規劃、活動辦理、客服管理之相關經驗或實績者尤佳。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署各級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一、辦理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
二、辦理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
三、辦理多元職場體驗推廣業務。
四、RICH職場體驗網客服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

>聯絡E-Mail:emawen42@mail.yda.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表電子檔e-mail至yhhsu@mail.yda.gov.tw,並郵寄上開資料表紙本暨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為節能減碳請以雙面列印及使用1個燕尾夾依序裝訂):
1.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含中文自傳及照片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紙本郵寄地址:於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郵寄至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人事室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生涯組約用人員職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起,另須自付勞、健保等自提費用。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新進人員得先予試用,試用期間以3個月為限。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予以進用;不合格者,不予進用。

九、本案聯絡人:江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957;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逕洽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徐先生,聯絡電話:02-77365128,
聯絡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詳細資訊請查詢以下網址
發布日期: 2024/11/19 至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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