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項目:
本校人事管理類相關校務資訊系統開發及應用服務。
各項專案進度追蹤。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具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具系統分析設計、系統發展相關文件撰寫能力。
具網頁程式(例如:PHP)與資料庫系統程式開發能力。
能獨立完成資訊系統發展專案。
具有高度責任心、抗壓性、服務熱忱及對外溝通協商能力。
審查方式:
書面審查(資格與專長符合者,擇優另通知業務測驗及面試時間)。
業務測驗(50%):網頁程式與資料庫設計(上機考)
(使用PHP 7撰寫,考試期間開放上網查詢語法, 提供環境如下:
資料庫:MySQL
開發環境:notepad++、Visual Studio 2015)
面試(50%)。
說明: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28日截止(報名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滿5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審查資料請以郵寄或E-mail:kilala@mail.ncku.edu.tw
郵寄地址:臺南市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林小姐 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成大計網中心資訊組專案工作人員」。
意者請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個人簡歷表。
(3)其他有助於審查相關證明文件(如資訊證照、訓練或曾參與開發系統之經歷等)
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測驗考試日期另案通知),資格未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與退件。
服務地點:本校(701臺南市大學路1號)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資訊系統發展組。
薪資支給:自實際報到日起,依「國立成功大學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表」學士級以265薪點(每月新臺幣34,370元);碩士級以300薪點(每月新臺幣38,910元)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再另依相關規定提敘薪級。(請參閱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法規-專案工作人員-待遇)。
契約期間:一年一聘,依工作表現及經費辦理聘任。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聯絡方式:聯絡人:國立成功大學林小姐;聯絡電話:06-2757575#6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