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海洋委員會有關「113年度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申請期間延長及收件認定方式變更一事。
說明:
一、海洋委員會112年12月4日海科技字第1120012671號函諒達。
二、為促進我國海洋科技研發能量,並藉研發成果運用,強化我國海洋發展,增進公共利益,爰旨揭科技專案申請期間及收件認定方式,變更如下:
(一)申請期間: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2月5日止。
(二)收件截止日認定採「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自送達者以該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憑」。
三、前揭資訊亦可至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