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學習生媒合配對與管理係依據「高雄市政府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作業計畫」辦理。
二、高雄市政府提供114年度暑期設籍高雄市學生實習名額,提供學習機會,但學習期間不支付薪資、津貼、工讀金、膳食、交通等費用,學習完畢時數達80小時以上(含)者,將以市長名義核發證書。
三、因實習時數不符合規定,不納入實習方案,僅供學生自行學習用途。申請表統一由本組函送,校內收件截止日:114年3月21日止。
四、請有意願申請學生,於3/21前將相關紙本資料及電子檔繳交至職創組陳小姐(辦公室L304),電子檔請e-mail:meiyen@stust.edu.tw
※此實習計畫未符合本校校外實習規定、不納入實習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