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澎湖縣政府)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撰寫與本縣建設或政策相關研究之學位論文,特辦理旨揭獎勵案,俾供本府及所屬機關施政參酌。 二、請符合資格者檢附旨揭要點第4點所列文件,於期限內送達至本府行政處(綜合規劃科)提出申請,逾時不受理,相關申請資料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