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文函轉勞動部有關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產品清單資料乙份檢,敬請參考運用。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1348
說明:
一、勞動部為落實總統政見,由公部門採購庇護工場之商品與服務,以支持及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
二、旨揭庇護工場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向各地方政府申請設立在案,提供具工作意願但工作能力不足之身心障礙者就業之場所,其營業項目包含清潔、餐飲、零售、汽機車美容、印刷、洗衣及農產觀光銷售等。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並協助庇護工場經營,請貴單位及所屬統整採購需求,參考旨揭庇護工場產品清單多予支持採購。
三、另庇護工場因兼具雇主及服務提供者雙重角色,經營不易,依該部106年11月24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召開「106年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聯繫會議」提案討論決議,建請於辦理庇護工場產品或服務採購時,相關採購金額應合宜合理,並考量其必要之人力成本,避免因承購價格過低,影響庇護工場經營,損及身心障礙庇護員工權益。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研究發展暨產學合作處 彭巧婷小姐,分機1561,信箱chiaoting@stust.edu.tw。
發布日期: 2018/01/10 至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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