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Main Menu>NEWS

(產學計畫)國科會113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

公告類型: 學術活動
點閱次數: 484
國科會徵求113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請申請人於113年6月5日(三)上午8時前(校內截止日)完成線上計畫申請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請於113年4月26日(五)中午12時前(校內截止日),先行繳交計畫構想申請書,國科會審查通過者,始得線上系統提送計畫申請書。)

【計畫摘要說明】 (詳請參閱附檔)
一、計畫目的:為有效促進大專校院與企業共同投入前瞻技術研發,強化關鍵專利布局、產業標準建立或系統整合,並協助企業進行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培育。
二、計畫型別:前瞻技術研發型、產學研發中心型、領先技術發展型。
三、計畫執行期程:113年11月01日至 114年10月31日。
四、申請資格及企業出資規定:
(一)前瞻技術研發型: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四千萬元,申請計畫補助款每年以不高於前述之經費為原則,主導企業出資每年應達二千萬元以上。
(二)產學研發中心型: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一千萬元,申請計畫補助款每年最多以一千萬元為原則,主導企業出資每年應達五百萬元以上。並且申請機構應有專責編組或人員,辦理與企業合約議定、人才媒合及計畫推廣等工作,並編列相關經費不得低於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
(既有研發中心或產學合作轉型申請者,企業配合款除原研發中心或產學合作投入費用外,須另新增研發費用納入企業配合款。同時,申請計畫補助款以不超過該新增研發費用為原則。)
(三)領先技術發展型:企業配合款不得少於新臺幣五百萬元,且須高於申請計畫補助款。
(四)前瞻技術研發型與產學研發中心型之執行期間最多三年。領先技術發展型之執行期間為一年。
(五)前瞻技術研發型申請前,需先提「計畫構想申請書」,審查通過後始可提計畫申請書。
五、各階段申請時程:
(一)申請人階段
1.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請先於113年4月26日(五)中午12時前,將計畫構想申請書(附檔04)一式3份及光碟片1份送達研產處產推組(L302)。
2.線上系統申請:請申請人須於113年6月5日(三)上午8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3.打電話告知系辦:請申請人須於113年6月5日(三)中午12時前,打電話告知助教至國科會線上系統確認。
4.繳交簽章紙本:請於113年6月5日(三)中午12時前,將國科會各類計畫主持人學術倫理聲明書(附檔06)、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主持人利益迴避聲明書(附檔07)等簽章紙本繳交至系辦。
(二)系所
請系所協助於113年6月5日(三)中午12時前完成以下作業:
1.線上系統確認送出:至國科會線上系統協助查核並確認申請人資格。
2.繳交之簽核紙本:
(1)印出計畫申請樣張(系主任簽章即可,無須送人事室)。
(2)國科會各類計畫主持人學術倫理聲明書、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主持人利益迴避聲明書等簽章紙本。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研究發展暨產學合作處國科會產學計畫承辦人蕭兆翎,分機1510-1512,信箱 jenny0406@stust.edu.tw。
發布日期: 2024/03/05 至 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