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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公告類型: 學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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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科技部函知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111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本部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請各執行機構檢視並調升自行訂定之專、兼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本部學術研發服務網。
二、自111年1月1日起,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或研究津貼,其中首次約用之專任人員、大專學生及研究生兼任人員均不得低於本部旨揭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
費)內勻支。
三、研究人力所需下列費用由業務費列支:
(一)專任人員費用:
1.由執行機構綜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預 期績效表現及學經歷年資等因素,自行訂定職銜及工作酬金標準,並核實支給。但首次約用人員月支酬金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1)專科級:新臺幣 以下同二萬八千三百元。
(2)學士級:三萬三千八百元。
(3)碩士級:三萬八千六百元。
(二)兼任人員費用
1.依執行機構自行訂定之標準 按計畫性質核實支給 講師、助教級兼任人員工作酬金。
2.學生兼任人員認定屬學習範疇者,支給研究津貼;認定屬僱傭關係者,支給工作酬金。 每月均應至少支給新臺幣6,000元。
四、檢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發布日期: 2021/12/30 至 202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