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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大學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作業要點」,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參與。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1423
說明:
1.該計畫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校以申請10案為限。需與一家以上之企業進行合作,並簽訂合作契約。
2.申請時間:即日起至6月22日止受理申請。
3.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1)近三年內曾參與或執行教育部或各部會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計畫或技轉案。
(2)教育部核定之深耕特色研究中心計畫之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
4.本計畫執行期程為三年,分年執行,自8月1日至次年度7月31日。每案每年最高補助600萬元。
5.成效考核:
獲補助學校應於當年度六月三十日前提出年度辦理成果報告及下一年度申請計畫予該部辦理績效考核,年度量化指標未達百分之五十者,教育部得減列或終止次年度經費補助。
6.本計畫考核項目包含質化績效(如附件)、以及量化績效說明如下:
(1)參與計畫之博士級研發人才,每年至少三人。
(2)學校與企業合作研發具體且實際運用於合作企業之關鍵技術或產品數量,三年至少一件,並具上市交易價格達一千萬元以上;或研發成果獲得具體研發服務績效,三年合計達教育部補助金額1/2以上。
(3)學校創新研發服務團隊應於合作企業成立新部門,或成立新創公司。
7.所提計畫內容項目已接受本部相關計畫補助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之補助;有重複補助情形,應予追繳全部計畫補助經費。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研究發展暨產學合作處 彭巧婷小姐,分機1561,信箱chiaoting@stust.edu.tw
發布日期: 2018/05/11 至 2018/06/22